113-1 實驗展場申請至 5/24 止

  • 申請資格:本系、所學生(作品不限形式、媒材類別)、 碩士生綜合評圖者、學位考試者(不予補助) 。
  • 申請時間: 113/05/24 (五) 下午 5 點前 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信箱 (cd0454@ntua.edu.tw),逾期不受理。
  • 本系得視碩士生申請綜合評圖之人數得酌予調整檔期。
113-1實驗展場申請辦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