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學年度第2學期-實驗展場申請至12/28止

  • 申請資格:本系、所學生(作品不限形式、媒材類別)、 碩士生綜合評圖者(不予補助) 。
  • 申請時間: 111/12/28 (三) 下午5點前 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信箱(tziling@ntua.edu.tw),逾期不受理。
  • 本系得視碩士生申請綜合評圖之人數得酌予調整檔期。
111-2實驗展場申請辦法